採訪札記
  本案原告是路橋區一普通居民,被告是路橋區政府螺洋街道辦事處,路橋區法院審理這起發生在家門口的民告官官司,沒有瞻前顧後,沒有官官相護,而是認真聽審,充分聽取原被告雙方的證據、主張、理由和辯論,最後依法作出了公正裁決,老百姓告贏了辦事處。在這裡,讓我們為路橋法院的依法獨立判決大聲叫好。
  主審法官告訴記者,在本案審理過程中,他們沒有接到關於該如何審理此案的指令,也沒有接到任何說情電話或條子;自始至終,他們堅持以事實為依據,以法律為準繩,查明事實,認定證據,公正裁判。
  主審法官說,四中全會決定明確規定,任何黨政機關和領導幹部都不得讓司法機關做違反法定職責、有礙司法公正的事情。對干預司法機關辦案的,記錄在案,給予黨紀政紀處分。鐵律無情,在此情形下,此案審理沒有受到干預,也就自然而然了。
  如此說來,路橋法院的這一依法獨立判決得益於四中全會決定,得益於全會之後日趨良好的法治大環境。“不積跬步,無以至千里;不積小流,無以成江海”。建設法治中國,離不開類似本案的點滴積累推進,所以,我們採寫報道了這一具有標本意義的判決,併為法治中國的每一個進步鼓掌喝彩。
  (原標題:為路橋法院依法獨立判決叫好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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