警務摩托車的永慶房屋車牌為“湘A9985警”,停放在主行駛道上。圖片來自微博
  紅網長沙8月4日訊(滾動新聞記者 朱microSD遠祥)8月3日上午,長沙市雨花區交警大隊兩民警對亂停車輛進行抄牌執法,沒想到,停靠在主行駛道的警務摩托車被網友拍照,發到網絡微博上“吐槽”。
  當天上午10點,網友“陳阿吮”發微博稱:大清早到小區附近的菜市場買菜,正碰見兩名交警對亂停放車輛進行抄牌執法,“而不遠處,他們自己的執法摩托車正停在固態硬碟馬路中央。”該網友質疑:“身為執法人員,知法犯法,這叫什麼事!”在微博上,“陳阿吮”還配發了一組圖片。從圖片來看,警務摩托車的車牌為“湘A9985警”,正停放在靠雙黃線的主行駛道上。有一些車輛則停靠在非機動車道。
  隨後,瀟湘晨報記者住商情趣用品與網友“陳阿吮”取得聯繫,據其介紹,他是幫父親發的微博。其父陳先生說,8月3日9點半左右,他到香月路農貿市場買菜,在木蓮路口公交站旁,他看到兩名交警正對停在路旁的車輛拍照、開罰單,可民警的警務摩托卻隨意停放在主行駛道上。
  “你搞執法,不准別人亂停車,你自己卻把車停在路中間。”陳先生說,“我當時看著就不舒抗癌食物服!”
  根據《交通警察道路執勤執法工作規範》,在執行公務時,警車需要臨時停車,應開啟警燈,並選擇安全地點,不得妨礙正常通行秩序。從此次網友拍攝的現場照片來看,車牌為“湘A9985警”的警務摩托停放在主行駛道上,而路旁有不少區域可臨時停車。
  為核實情況,晨報記者來到雨花區交警大隊,一名負責人安排監控室值班民警接洽。該民警隨後證實,“湘A9985警”號警務摩托車系雨花區交警大隊10中隊所有,該中隊當天上午確有兩名民警在香月路一帶執法。
  至於網友質疑,警車隨意停放的問題,雨花區交警大隊尚未正面回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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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《交通警察道路執勤執法工作規範》第七十一條:在執行公務時,警車需要臨時停車或者停放的,應當開啟警燈,並選擇與處置地點同方向的安全地點,不得妨礙正常通行秩序。警車在公路上執行公務時臨時停車和停放應當開啟警燈,並根據道路限速,將警車停在處置地點來車方向五十至二百米以外。在不影響周圍群眾生產生活的情況下,可以開啟警報器。  (原標題:警務摩托停馬路中間 網友質疑:是否違法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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