南都訊 近日,南京一則題為《為啥要發紅頭文件強制捐款》的網帖引發關註。相關文件截圖顯示,南京浦口區永寧街道工作人員要根據職位的不同,捐出相應善款。對此,浦口區慈善中心相關人士回應,募捐對象主要是財政供養人員,根據他們的收入制定捐款標準,無強制之意。
  網友質疑“被自願”
  這篇題為《為啥要發紅頭文件強制捐款》的網帖由文件剪切而成。其中,“慈善一日捐”的背景介紹稱,根據全區統一安排,街道於12月12日至24日進行慈善活動。文件強調,自願參與“一日捐”活動的單位、個人,可通過各種方式及途徑表達意願,要尊重捐贈單位、個人意願,不搞攤派,不搞重覆募捐。
  然而,最後一部分就捐款標準提出了要求:街道班子成員正職每人捐款不低於400元,副職每人捐款不低於300元,街道機關及事業單位、街道自用的工作人員、各村居街管幹部、教師每人捐款不低於200元,政府部門臨時人員、各村居一般工作人員捐款不低於100元。這讓人感覺兩項要求自相矛盾。
  記者求證確認,網帖中有關慈善一日捐的文件來自南京市永寧街道。
  街道:依據系區里文件
  永寧街道相關工作人員稱,街道是根據區里的文件,發出這份募捐通知的,而且往年也是這樣執行的。他們只是具體的操辦者,具體情況可向浦口區慈善中心咨詢。
  在浦口區慈善中心辦公室,記者看到了永寧街道那名工作人員口中的“區里文件”。在這份發給各街道、區各部委辦局、區各直屬單位的文件中,規定此次慈善一日捐的活動範圍是,本區及駐區各級黨政機關、部隊、各類企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,民營企業和三資企業等,在活動目標一項則是“全區募集190萬元”。
  與被曝光的永寧街道那份募捐通知一樣,這份文件同樣對捐款的標準作出了規定。
  只不過,根據面向對象的不同,最高金額升至不低於500元,最低金額不低於200元。“全區各單位將募集款統一交到區慈善中心,由區慈善中心統一上交市慈善總會,並按規定比例返還。”區慈善中心辦公室的負責人稱,這些返還的善款,將用於年底的慰問貧困家庭等慈善活動中。
  據往年情況推出捐款標準
  既然是自願原則,為何通知里對捐款數額作出詳細規定?“不低於500元”、“不低於100元”的捐款標準又是怎麼出來的?浦口區慈善中心辦公室負責人說,捐款標準是根據以往的籌資總量和募捐對象收入推算出來的。她解釋,“慈善一日捐”就是把一天的收入捐出來做慈善。這項活動主要面向財政供養人員。用他們每個月收入,除以22天,就是一天的收入。然後,他們根據這個數字制定了大概的捐款標準。
  對於這個看似合理的標準,有人卻認為過於一刀切。比如,有人雖然有職務,收入也相對固定,但如果家中有變故,日子過得緊張,本需要他人救助,結果還要捐出這麼多錢,有難度。
  在聽取了不同意見後,這位負責人稱,他們開展慈善一日捐活動,確實還存在需要完善的地方。下一步會不會調整甚至取消捐款標準,她表示還需綜合各方意見。據《現代快報》  (原標題:南京又見強捐文件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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